作者:陕西柳范书画研究院院长王朝辉
公元八百六十五年,一颗璀灿的书坛文化巨星在晚唐畿辅京兆华原陨落,一千多年后,这颗文化巨星仍然在人们的心中映射着耀眼的光辉。这颗文化巨星就是曾经享誉海内外,在中国书法史上名列“四大家”之一的晚唐书法大家柳公权。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心目中,柳公权是一位将楷书艺术推向极致的书法艺术巨人,他的楷书碑刻《玄秘塔碑》、《神策军碑》等书法经典被人们捧为至宝而世代相传,但对他的书法艺术思想、书法文化内涵以及成就他旷世书法艺术的人格精神特质则探寻研究甚少。
笔者以为,传承和弘扬柳公权书法艺术,不仅要研究柳公权的书法艺术成就,还要从更深研究层面来发掘他的书法艺术思想和文化精神内涵,在弘扬柳公权书法艺术的同时,使其书法艺术所蕴含的“文化商标”价值得以充分彰显。这样做,不仅对研究柳公权书法艺术很有必要,而且使传承和弘扬他的书法艺术有了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商标”同“价值”一样,就其词义来说,均属于经济学范畴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将“商标”解释为“一种商品的表面或包装上的标志、记号,使这类商品和其他商品有所区别” 。在市场条件下,商标品牌能够对商品的价值产生直接影响。特别是“驰名商标”的品牌效应,更是在市场竟争中不断得到凸现。一些地方在打造地域文化品牌时运用商标战略,在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本文将商品经济概念中的“商标”文化元素与打造地域文化品牌联系起来,用“商标”文化元素来阐释和说明作者在传承与弘扬柳公权书法文化方面的一些观点,使柳公权的书法文化精神能够在实施“文化强国”战略中显现其“文化商标”价值。另外,在这里提出“文化商标”概念,也是为了说明柳公权在书法艺术、书法思想和个人文化特质方面与其他书法家在文化价值方面的不同,更好地彰显柳公权书法艺术的“文化商标”价值。使之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释放正能量。
柳公权出生和成长在书法艺术极受社会尊重,楷书艺术走向颠峰的书法文化鼎盛时期,他不仅能从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初唐书法家和颜真卿、张旭、怀素等盛唐时期书法家的传世书法经典中获取十分丰富的艺术营养,而且有条件获得王羲之、王献之等晋代书法大师的经典碑帖甚至手迹,从中吸取晋人的书法神韵和艺术精华,这些情况不仅可以从有关兰亭的一些史料记载中得到证明。而且可以在《旧唐书》、《墨池篇》、《艺概》以及米芾、苏轼的诸多书法评论中看到端倪。
另外,柳公权能够走进书法艺术的辉煌殿堂,还与他的生长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史载,柳公权生于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年),他的祖父柳正礼,父亲柳子温均通过科举考试而仕唐为官,他的兄长柳公绰不仅是朝中重臣,而且具有较高的书法造诣,其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和成长条件,为他奠定了追求艺术的文化基础,这些情况可以从《旧唐书·柳公绰传》、《柳氏家训》中寻究到踪迹。
崇尚知识,蔑视财富,在传统文化薰陶中形成了与众不同的个人文化特质。史载,柳公权幼年好学,在文化知识涉猎方面,“博贯经术”、“尤精、《左传》、《国语》、《尚书》、《毛诗》、《庄子》,每说一义,必诵数纸”《旧唐书·柳公绰传》,注意从儒、佛、道等多种文化土壤中吸取知识营养,并在大量书写经书的过程中求得心灵的净化。现藏巴黎的敦煌唐拓中有一件经书就是柳公权书写的《金刚经》。《旧唐书·柳公权传》中记载了这样的事情,柳公权专心于书法艺术,没有精力和时间管理家务。他为勋臣和贵戚书写碑文得到的很多馈赠搁在家中没人使用,许多物件还贴有封条,家奴海欧、龙安等人知道柳公权轻视钱物,盗走了大量的馈赠物品。有一次,他发现存放贵重酒具银器的藤箱上封条原封未动,器皿却不翼而飞,他了解情况时,海殴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丢的。”柳公权听后笑着说:“大概银杯长翅膀飞了。”就不再说什么了。一件让人难以容忍的事,他却能够一笑释之。正是这种痴迷于书法艺术和不为物累的文化特质,使这位旷世书法巨人在神圣的艺术殿堂中成就了自己的辉煌。
不恃势,出身显贵但能放下身价;不骄奢,生活环境优越而不图安逸享受。柳公权少年时代,他的父亲柳志温已任丹州刺史,兄柳公绰亦是朝庭名臣,但他并未仰仗家庭地位而妄自尊大,也没有因为生活环境优越而不思进取。《旧唐书》载,柳公权“性晓音律”但“不好奏乐”他认为“闻乐令人骄怠。”还有资料记载,柳公权曾在街市跪拜一名失去双手的民间艺人求教书艺。以他当时的家庭地位和生活环境来看,做出这样的事情是非常难能的,如若没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对书法艺术的敬畏之心,是不可能去虔诚地跪拜一位民间残疾艺人的。
志存高远,永不懈怡,为建造书法艺术的辉煌殿堂倾注毕生精力。柳公权在少年时代就特别勤奋,“幼嗜学,十二能为赋”。(《旧唐书·柳公权传》)二十四岁时书《河东节度李说碑》(见宋赵明诚《 金石录 》),三十一岁“进士擢第”,其书艺很早就被唐穆宗所欣赏和重视。“朕于佛寺见卿笔迹,思之久矣。”(《旧唐书·柳公权传》)但他并不为已经取得的书法成就和绝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显赫地位而满足和陶醉,而是继续长期浸淫于前人的书法艺术经典之中,历仕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七朝皇帝而志心不改。六十三岁书《玄秘塔碑》,六十六岁书《神策军碑》,将楷书艺术推向极致。七十岁之后书《太子太傅刘沔碑》、《唐普光王寺碑》、《高元裕脾》等十多件书法碑刻。八十岁之后仍有《太子太傅魏谟碑》、《复东林寺碑》等四件书法碑刻问世。从二十四岁书《河东节度李说碑》到八十七岁书《太子太傅魏谟碑》,历时六十三年,有资料记载的碑刻达107件(有10多件正在考证之中)。这在中国碑刻书法的历史记载中可谓空前绝后。
遵循书法艺术规律,在继承中扬弃;打破前贤已有规矩,在创新中自立。柳公权的书法艺术根植于传统文化的土壤,他是在全面地继承前人的书法经典基础上建造自己的书法艺术大厦的,锺繇、“二王”、殴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等人的书法经典都曾对他产生过重大影响。《旧唐书·柳公权传》载,柳公权书“上都西明寺《金刚经碑》备有钟、王、殴、虞、褚、陆之体”,《旧唐书·柳公权传》记“公权初学王书,阅尽近代笔法。”刘熙载认为柳公权书体与殴阳询、褚遂良非常贴近,苏东坡认为“柳少师(公权)书本于颜(真卿)”。《旧唐书·柳公权传》还记载着这样一件事,“宣宗召升殿,御前出三纸,军容使西门季玄捧砚,枢密使崔巨源过笔,一纸真书十字,曰‘卫夫人传笔法于王右军’,一纸行书十一字,曰‘永禅师真草《千文字》得家法’,一纸草书八字,曰‘谓语助者焉哉乎也’。”由此可以看出,柳公权对王羲之学卫夫人的“笔法”和智禅师书《千字文》中的“家法”也是谙熟于心的。
在继承前人书法艺术成就的基础上,柳公权能够“破开”钟、王、欧、颜等达到大成境界的楷书大家们在点画、结构、形体方面的规矩,创造出了具有“建筑艺术感”的柳体楷书。晚唐释亚栖曾在《论书》中讲到“凡书通则变、王变白云体、殴变右军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法, 后皆自变其体 ,以传后世,俱得垂名,若执法不变,纵能入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是书家之大要。”《东坡题跋》评论柳公权的楷体“本出于颜而能自生新意,一字百金非虚语也。”晚唐以后,“颜筋柳骨 ”便成为印记人们心中的不朽书法艺术话题。
把人的学养与品行作为成就书法艺术的基本要求,在更高精神层面赋于书法艺术的哲学含义。柳公权的著名书论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书法理论命题“心正则笔正”。 《旧唐书·柳公权传》载“穆宗政僻 ,尝问公权笔何尽善 ,公权对曰“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古今许多书法家评论家认为,柳公权面对穆宗皇帝的解答是借机“笔谏”。笔者以为,不排除柳公权借机“笔谏”的可能性,但站在讨论书法问题的角度来阐释“心正则笔正”的艺术话题,则不能忽视“心”对于“笔”的主观(精神、意识)能动作用,如果把这句一语双关的经典命题只当做笔谏来看,其理解可能是不够全面的。实际上,真正的艺术从来都是与人的思想意识和精神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心正则笔正”,既是对学艺者在做人方面的要求,也是对从事艺术活动的人在心态方面的要求。因为,从本质上说,艺术是人的头脑对物质世界的客观反映。去除柳公权的“笔谏”含义,以“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的哲学含义来说明人的思想、品质、学识、修养对书法艺术的影响,阐释人的意识在艺术创作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也是比较恰当的。刘熙载在《艺概》中对此讲得更为具体一些:“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如果按照哲学史上曾经有过的“心学”观点和宋陆九渊,明王守仁的“心为宇宙万物来源”说来审视“心”与“艺”的关系,那么,“心”的主观能动性对于书法艺术活动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
柳公权“心正则笔正”的哲学命题,揭示了书法艺术表象形式与书家内心世界密不可分的辩正关系。在当时,针对穆宗的提问具有“一语双关”的作用;在今天,对于诠释书法理论方面的一些问题,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化的振兴与繁荣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决定,十八大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彰显柳公权书法艺术的“文化商标”价值,既是落实文化强国战略部署的需要,也是当代文化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天,彰显柳公权书法艺术“文化商标”价值,就是要求人们在发掘柳公权书法艺术成就的基础上,继承和弘扬他的书法人格品质,书法文化精神、书法哲学思想,使柳公权的高尚人格品质成为激励当代文化人自强不息的精神揩模,使优秀传统文化和杰出人才所释放的正能量惠及人类,惠及社会,惠及那些正在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的莘莘学子。